南屏一家印刷厂在印刷订单完工后,遍寻委托人不得反被检举查出侵权行为,让人吃惊。
神秘女子下订单后,天天打电话催交货,而当货品制作完成,厂家打电话通知她时,女子却一推再推并玩起了失踪。而后不久,厂家便迎来当地工商执法人员的查处。这是今年9月1日发生在南屏一家印刷公司的事情。该公司负责人魏先生向本报反映,他怀疑自己“被钓鱼”了。
神秘女下订单不签合同
涉事公司印刷有限公司今年8月11日成立,主要从事装潢印刷品及其他印刷品的印刷。被调查的原因是因为该公司今年8月下旬在生产的瓦楞盒上标有“pion-eer”标识,涉嫌侵犯日本品牌先锋的商标权益。目前,该案已移交公安部门处理。
据公司的朱小姐介绍,她是负责这单侵权案的产品跟单员。8月初,公司即将成立,但前期他们在网上发布消息和联系方式联系业务。随后,一名杨姓女子通过网络联系上了她,并称需要制作2000个瓦楞盒。8月19日,杨某来到公司下订单,并带来需要制作的瓦楞盒样品。“当时样品上没有pioneer标识,可能是她(杨某)从别的盒子上撕下来的,要我们将标识印到盒子上。”朱小姐称自己也是刚接触这行,没有商标侵权的概念,也就没在意。
“2000个瓦楞盒,单价2块6每个,总价5200元。”朱小姐补充,实际价款为4400元,是杨某让她多填写的。下单后,杨某掏出800元作为定金交给朱小姐,朱随后拿出一张订货合同让杨签,杨推脱掉了。朱小姐自称,当时杨某以赶时间为由,且表示自己定金都交了,还怕什么。
催着交货做好后却玩失踪
下单后,杨某几乎一天一个电话,催问瓦楞盒何时印刷做好,自己赶着交货云云。8月28日,2000个瓦楞盒做好了,朱小姐打电话给杨,并提出给杨某送货上门(朱称这是公司的一般做法),但杨某予以婉拒了,说是自己开车来提货。但马上又推脱,“今天星期五,快下班了,明后天又是双休,我下周一去取吧。”朱小姐也只有无奈。
8月31日,星期一,朱小姐又给杨电话,杨推说当天是男友生日,推迟一天。星期二,再去电话时,杨说自己到了中山,有点事情,下午过来珠海。下午再去电话时,推说车子坏了,再推。
小姐回忆就在第二天,当她们正准备下班回家时,楼下来了很多工商执法的车辆和执法人员,执法人员上来后直接找到三楼,出示执法证明,核实属侵权行为后,就没收了全部涉嫌侵权的瓦楞盒。
“那之后,再打杨某的电话,就一直是处于关机状态。”朱小姐说,记者近日多次拨打朱小姐所提供的杨的电话,已处于过期状态。
公司老板感觉被钓鱼
公司老板魏先生近期看到交通领域钓鱼执法的新闻报道后,联系自己的案子“怀疑是被钓鱼了。”当问到自己为何不把好关(指商标侵权一事)时,魏先生坦诚是自己一时大意,并解释由于标的金额不是很高,就让业务员(朱小姐)全权跟单,自己未把关,表示今后除了加强员工的法律意识外,还将做到对每个客户身份的鉴定并签订订货合同。
不过他表示“但我的公司是刚成立的,又不是惯犯,她(杨某)用这种栽赃陷害的方式来钓我,不违法吗?”
律师观点
针对印刷厂涉嫌侵权一事,广东东方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农认为,首先印刷公司在自身加工产品的审查环节没有做好,自己需要担负一定的责任。其次,行业内部的专门调查员,其存在并不违法,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商标侵权行为的调查也在合理范围之内。但如果通过假冒客户,通过引诱等方式诱导厂家犯罪,则明显属于“钓鱼”了,也是违法的。
记者调查
厂家专门调查员放“钓钩”?
广州代理公司称接到其专门调查员举报,透露调查员有奖励
就魏先生的怀疑,记者日前采访了市工商局经检支队一大队队长梁笑峰。梁称他们是9月1日下午接商标所有人(日本先锋公司)在广州的代理公司的投诉而前去执法的。梁介绍,当天,先锋在广州的代理公司有关人员将先锋的授权书、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料证明及商标所有权证书等都提供给了他们,同时提供了涉嫌侵权公司所在的地点、侵权产品等。而在执法查处过程中,证实了当事公司的举报投诉信息。
昨天下午,记者致电日本先锋公司在广州的代理公司,公司一名崔姓负责人表示,他们之所以知道该印刷公司涉嫌侵犯先锋商标权,是接到专门调查员的举报。崔先生透露,“我们是有这个行业专门调查员。”在问到会否给调查员奖励、奖励金额是多少时,崔先生含糊表示有,但不便透露具体的奖励办法。而在给出奖励之前,他们会核实评估调查员的举报信息后,再给予奖励。而具体到魏先生的案件公司是否给予举报人奖励,崔回复说自己不是该案的负责人不了解情况。
面对这样的情况,印刷厂,包括众多南京印刷公司都应吸取教训,并做好审核、接单工作,避免违法,以以行动制止”钓鱼“行为泛滥下去。